近日,和平区面向全区各类培训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各类培训机构办学范围的通知》。《通知》着眼于严格管理培训机构办学范围,就五种情形下的培训机构办学范围画出“红线”,重点强调2021年12月31日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禁区”。对于违反办学范围禁令的“踩线”机构,和平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顶格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和平区教育局要求全体机构认真学习领会并坚决贯彻执行《通知》有关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办学纪律,规范办学行为,全区机构向教育局递交了承诺书。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未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12月31日后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
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各类培训机构(含面向成人的机构)严禁超出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办学范围开展培训活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各类培训机构(含面向成人的机构)严禁擅自离开经审批的办学场所,以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在内的一切培训活动。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培训机构一经查实,给予顶格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